一、 工作职责
1、在学校党委和离退处领导下,围绕“六个老有”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加强协会的自身建设。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3、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4、按时完成学校党政组织和上级老年工作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
二、会员管理
1、会员资格:凡本校离退休教职工及其家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加入各老年人协会与兴趣团队。
2、所有会员均需主动缴纳会费并办理会员证。
3、会员可自愿参加各协会及兴趣团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4、会费由专人负责收缴和管理。
三、组织管理
1、各协会及兴趣团队可视其规模设会长1人,副会长1至2人。
2、会长与副会长由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实行民主议事。各协会及兴趣团队比较重要的事务,由集体商议决定。
4、实行民主理财。各协会及兴趣团队的经费支出须经协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实行账目公开。
四、经费来源
1、离退处根据每年财务预算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2、会员会费。
3、社会各方面的资助和捐赠。
五、活动管理
1、各协会及兴趣团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2、组织开展的各项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必须适合老年人的特点,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
3、组织活动必须注意安全,以“安全第一”、“适时、就近、就地”为原则。
4、年满70周岁的老同志按规定不再承担协会管理工作。
5、年满75周岁的老同志原则上不得外出参加活动或比赛,自愿并一定要参加的必须有子女陪同。
湖南文理学院离退休工作处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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