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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离退休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发表时间:2012-05-25    来源:湖南文理学院离退休工作处     点击次数:

湖南文理学院离退休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中提出的"加强老龄工作"和"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以及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第十一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的"重视发展老龄事业",规范我校的离退休(含内退,下同)工作,真正实现离退休教职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借鉴兄弟高校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一、管理体制
  学校离退休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建立以离退休工作处为主,机关和教辅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的管理机制。
  二、管理机构
  l、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
  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是校党政领导下的离退休工作领导和协调机构。校党委书记任学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分管离退休工作、组织工作和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学校工会、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会、计财处、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处、老年协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2、离退休工作处
  离退休工作处是学校离退休工作的职能部门,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3、离退休工作党总支
  离退休工作党总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相关的党务工作。
  4、二级单位离退休工作小组
  机关和教辅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均建立相应的离退休工作小组,一名负责人任组长,指定专人负责从本单位离退休的教职工(含因单位拆并调整为从本单位离退休的教职工)的相关工作。
  三、管理职责
  (一)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l、每年召开l~2次会议,组织学习党和政府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审议离退休工作年度计划,听取离退休工作的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离退休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重大问题进行建章立制、决策,指导并协调学校各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工作。
  2、督促学校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政策规定。
  3、召开离退休工作会议布置研究工作,总结交流做好离退休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4、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离退休老同志座谈会,通报学校情况,听取老同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职责
  l、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细则。
  2、根据校党政年度工作目标及省委老干部局、老龄委和教育厅老龄委的工作要求,拟定学期、年度工作目标及计划。
  3、加强离退休工作理论和政策的学习、调查、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离退休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途径,不断改进管理服务工作。
  4、会同校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做好政治待遇的落实和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1)按规定范围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重大政治活动等。
  (2)定期向离退休教职工通报情况。
  (3)组织离退休教职工就近就地参观考察活动。
  (4)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安排组织好离退休党员的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重大纪念日的思想教育活动。
  (5)办理离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管理党员信息,做好外调信函、调查复函等工作。
  (6)定期走访慰问高龄、孤老、特困离退休教职工。
  (7)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具体困难和合理要求,及时释疑解惑,排忧解难,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8)组织好旅游、集体祝寿、联欢会及日常文体活动等,寓教于乐,丰富离退休教职工的精神生活。
  (9)配合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5、会同人事处、财务处、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落实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待遇。
  (1)督促发放离退休教职工的工资、慰问费、生活补贴、特需费等。
  (2)按照有关政策,配合人事处、财务处、后勤资产管理处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关系接转、工资调整、住房等问题的解决。
  (3)及时探望慰问生病住院的离退休教职工,关心因大病医疗费负担造成生活困难的老同志。
  (4)及时慰问父母、岳父母(公公、公婆)、配偶、子女去世的离退休教职工。
  (5)根据《湖南文理学院离退休教职工丧事简办的暂行办法》,会同校党政办、组织部、人事处及有关单位,协助家属妥善处理好去世离退休教职工的丧事和遗属抚恤工作。
  (6)办好离退休教工活动室和老年大学,争取学校必要的投入,使活动室成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精神文化生活的娱乐场所。
  6、积极支持离退休教职工"老有所为、发挥余热"。
  (1)动员、鼓励离退休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和学校的改革发展及在社会活动中"老有所为",发挥余热。
  (2)宣传离退休老同志的历史功绩、光荣传统和老有所为的先进事迹。
  (3)关心、支持离退休教育工作者协会、老教授协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老年人群众性组织的工作,在离退休工作中充分发挥离退休教职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7、搞好离退休教职工的基本信息管理,抓好信息库、工作档案建设,及时上报各种报表。
  8、抓好队伍建设,组织离退休工作处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9、管好、用好学校下达的离退休教职工的活动经费。
  10、完成校党政及省教育厅等离退休工作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1、校党政办公室职责
  (1)根据工作内容和需要邀请有关离退休老同志参加学校举行的重大活动。
  (2)认真接待老同志的来信来访,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或向有关部门转达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3)在校党政领导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学校工作情况及对离退休老同志进行节日慰问时,做好会议、活动的安排服务工作。
  (4)安排好学校统一组织的离退休工作活动用车和离退休干部按政策规定的用车。
  (5)按规定组织好副处级以上老干部阅读文件。
  2、党委组织部职责:
  (1)审核、办理干部离退休手续,明确干部离退休待遇,负责落实与老干部有关的政策性问题。
  (2)办理离退休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协助离退休工作党总支做好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4)会同离退休工作处召开老干部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反映,及时探望生病住院的正教授、厅局级离退休干部。
  (5)按规定和程序配备离退休工作处科级管理干部。
  3、人事处职责
  (1)办理教职工离退休手续。
  (2)按照有关政策,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离退休金、生活补贴和其他福利的核定、调整工作。
  (3)配备好离退休工作一般管理工作人员及工勤人员。
  (4)会同离退休工作处和离退休教职工原部门,共同做好离退休教职工去世后的遗属抚恤工作。
  4、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职责
  (1)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在住房、生活和娱乐上关心离退休老同志,为他们排忧解难。
  (2)修建和维修离退休活动场所,配备必要的器材设施。
  (3)为离退休老同志就医治病提供便利,并为他们建立健康档案。根据学校安排,组织离退休教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对重病住院、疑难病症的老同志,协助其亲属做好同有关医院联系协调工作及医保理赔工作。
  5、财务处职责
  (1)负责离退休工作经费的预决算,并根据有关政策与学校情况保证离退休各项工作经费的落实。
  (2)按月发放离退休教职工的离退休金、生活补贴。
  (3)按有关政策核定、发放离退休教职工各类费用。
  (4)会同离退休工作处安排好活动场所维修、设备添置、报刊杂志等经费。
  6、党委宣传部、校工会、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职责
  (1)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宣传离退休老同志的历史功绩和先进事迹,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政策,引导师生员工增强敬老意识,提倡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发动和组织青年教职工、大学生、共青团员为离退休老同志做好事。
  (2)从思想上、政治上关心老同志,遇有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由宣传部组织形势报告会。
  (3)宣传部向老同志提供有关政治学习材料及活动室部分报刊杂志。
  (4)支持、帮助离退休工作处开展老年文化娱乐活动和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活动。
  7、各二级学院及其他二层单位职责
  (1)积极协助离退休工作处做好从本部门离退休教职工的重大节日慰问工作。
  (2)教职工退休时,组织召开一定范围的欢送会。
  (3)按《湖南文理学院离退休教职工丧事简办的暂行办法》协助家属做好去世离退休教工的丧事处理和遗属抚恤工作。
  (4)经常关心本部门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和生活情况,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5)适时邀请离退休老同志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相关活动,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作用。
  四、经费管理和使用
  l、离退休工作各项费用由财务处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每年年初核拨给离退休工作处。
  2、活动经费的使用,主要用于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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