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离退休党支部并离退休教职工: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鼓励我校离退休教职工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引导离退休教职工发挥正能量,展现新作为,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现开展离退休教职工“正能量之星”和“长寿之星”评选表彰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离退休教职工正能量之星
(二)离退休教职工长寿之星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离退休教职工正能量之星
评选范围:政治立场坚定、充满正能量的离休干部和退休满1年的教职工。
评选条件:
1.政治学习好。积极投入主题教育,按时参加学校和所在党支部的政治学习,座谈讨论时积极发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好。遵纪守法,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维护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3.发挥余热好。保持革命本色,充分利用自身知识、经验、技能等优势,关心服务学校建设发展,服务社会,积极发挥余热;
4.教育子女好。家庭邻里和睦,支持子女工作,教育子女遵纪守法、敬老爱幼,得到大家好评;
5.参加活动好。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并经常参加适当的文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
(二)离退休教职工长寿之星
1.年满90周岁(1933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身份证上日期为准)的离退休教职工;
2.有自己的养生经验或有一定的养生知识,崇尚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注意陶冶情操;
3.思想品德良好,处事乐观积极,心态平和宽容,人际关系和谐。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离退休教职工正能量之星:各离退休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确定推荐人选,每个支部推荐1人,组织申报者填写推荐表,统一报送给离退处熊英科长。
(二)离退休教职工长寿之星:凡年满90周岁(1933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身份证上日期为准)的离退休教职工均可申报,由各离退休党支部组织申报者填写推荐表,统一报送给离退处熊英科长。
注:申报个人奖项均应填写相应表格(见附件1至附件2),纸质版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另,申报长寿之星的离退休教职工,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四、相关时间安排
(一)申报阶段:2023年9月1日—9月12日。
(二)评审阶段:2023年9月13日—9月16日。召开处党委扩大会议审议先进个人总名单。
(三)公示:对审议后的先进个人总名单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四)表彰奖励:下发表彰决定,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和组织领导
各离退休党支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把本次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宣传先进、激发干劲、提升高度的有效载体,进一步提高全校离退休工作科学化水平;要通过评选表彰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带动广大离退休工作者共谋离退休工作发展,引领广大离退休职工积极、乐观生活,在增添正能量活动中发挥作用。
不遵守校规校纪,在文明、平安校园建设中被通报批评等以上处罚的,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六、本办法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1.湖南文理学院离退休教职工正能量之星推荐表
2.湖南文理学院离退休教职工长寿之星推荐表
离退休工作处
2023年5月31日
附件1:
湖南文理学院离退休教职工正能量之星
推 荐 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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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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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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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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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 类别、时间 |
离休□ 退休□ 时间: 年 月 |
所在离退休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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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2年9月年以来在正能量作用发挥方面的突出事迹(500字左右): |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离退休党支部 意 见 |
(公章) 党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离退休工作先进评审小组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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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申报表共2页,请用A4纸双面打印)
附件2:
湖南文理学院离退休教职工长寿之星
推 荐 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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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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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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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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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 类别、时间 |
离休□ 退休□ 时间: 年 月 |
所在离退休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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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主要事迹(300字左右): |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离退休党支部 意 见 |
(公章) 党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离退休工作先进评审小组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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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申报表共2页,请用A4纸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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