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离退休教职工“正能量之星”和“长寿之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离退休党支部并离退休教职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全面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鼓励我校离退休教职工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引领离退休教职工发挥正能量,现开展离退休教职工“正能量之星”和“长寿之星”评选表彰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离退休教职工正能量之星
(二)离退休教职工长寿之星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离退休教职工正能量之星
评选范围:政治立场坚定、充满正能量的离休干部和退休满1年的教职工。
评选条件:
1.政治学习好。按时参加学校和所在党支部的政治学习,座谈讨论时积极发言,自觉坚定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好。遵纪守法,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维护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3.发挥余热好。保持革命本色,充分利用自身知识、经验、技能等优势,关心服务学校建设发展,服务社会,积极发挥余热;
4.教育子女好。家庭邻里和睦,支持子女工作,教育子女遵纪守法、敬老爱幼,得到大家好评;
5.参加活动好。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并经常参加适当的文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
(二)离退休教职工长寿之星
1.年满90周岁(1932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身份证上日期为准)的离退休教职工;
2.有自己的养生经验或有一定的养生知识,崇尚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注意陶冶情操;
3.思想品德良好,处事乐观积极,心态平和宽容,人际关系和谐。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离退休教职工正能量之星:各离退休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确定推荐人选,每个支部推荐1-2人,组织申报者填写推荐表,统一报送给离退处熊英科长。
(二)离退休教职工长寿之星:凡年满90周岁(1932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身份证上日期为准)的离退休教职工均可申报,由各离退休党支部组织申报者填写推荐表,统一报送给离退处熊英科长。
注:申报个人奖项均应填写相应表格(见附件1至附件2),纸质版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另,申报长寿之星的离退休教职工,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四、相关时间安排
(一)申报阶段:2022年9月1日—9月12日。
(二)评审阶段:2022年9月13日—9月16日。召开处党委扩大会议审议先进个人总名单。
(三)公示:对审议后的先进个人总名单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四)表彰奖励:下发表彰决定,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和组织领导
各离退休党支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把本次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宣传先进、激发干劲、提升高度的有效载体,进一步提高全校离退休工作科学化水平;要通过评选表彰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带动广大离退休工作者共谋离退休工作发展,引领广大离退休职工积极、乐观生活,在增添正能量活动中发挥作用。
不遵守校规校纪,在文明、平安校园建设中被通报批评等以上处罚的,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六、本办法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1.湖南文理学院离退休教职工正能量之星推荐表
2.湖南文理学院离退休教职工长寿之星推荐表
离退休工作处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2年3月16日
附件1:
湖南文理学院离退休教职工正能量之星
推 荐 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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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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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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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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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 类别、时间 |
离休□ 退休□ 时间: 年 月 |
所在离退休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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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2年以来在正能量作用发挥方面的突出事迹(500字左右): |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离退休党支部 意 见 |
(公章) 党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离退休工作先进评审小组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本申报表共2页,请用A4纸双面打印)
附件2:
湖南文理学院离退休教职工长寿之星
推 荐 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 年月 |
|
政 治 面 貌 |
|
离/退休 类别、时间 |
离休□ 退休□ 时间: 年 月 |
所在离退休党支部 |
|
本人主要事迹(300字左右): |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离退休党支部 意 见 |
(公章) 党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离退休工作先进评审小组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本申报表共2页,请用A4纸双面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