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隆重庆祝中国第一个“老年节”,在全校进一步营造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离退休工作处按照省委老干局以及学校党委、行政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往年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贯彻老年法 造福老年人
二、活动目的
围绕主题,通过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系列活动,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和社会风尚,营造关爱老人、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让离退休的长辈们在社会的关爱中、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享受温暖,收获健康、快乐。
三、活动时间
10月1日-10月31日
四、“敬老月”系列活动安排
(一)学校召开“老年节”庆祝大会
1、参加人员:市老干局领导、校领导、全体离退休老同志、有关单位负责人、学生代表等
2、时间:10月12日(星期六)下午2:00
3、地点:学校工会多功能厅
4、庆祝大会主要议程
(1)“老年节”庆祝大会开始
(2)李民书记或魏饴校长致辞
(3)给年满九十岁的寿星祝寿(献花、送礼金)
(4)“助老服务”志愿者落户仪式,志愿者与孤寡老人上台合影
(5)手工制作协会为优秀贫困大学生捐赠手工编织毛衣仪式
(6)老同志代表、学生代表发言
(7)市老干局领导讲话
(8)给与会老同志发放节日慰问品(因病卧床不起的老同志,离退休工作处将慰问品送上门)
(二)举行老年人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览
1、时间:10月11日-10月20日
2、地点:学校西校区
(三)走访慰问老同志
1、参加人员:各单位负责人、离退休工作处及各老干党支部书记
2、时间:10月1日至10月31日
3、慰问对象:本单位离退休教职工、生病卧床老人、空巢老人、丧偶老人、特困老人
4、给长期居住在外地的老同志邮寄慰问信等。
(四)组织学生志愿者、离退处人员到孤寡老人家里开展助老服务活动
1、参加人员:离退休工作处、各教学院学生志愿者等
2、时间:10月23日志愿者“助老服务”落户,常年坚持服务
3、内容:坚持一周一次到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家中,帮助清洁室内卫生,陪老人谈心聊天,提供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服务,给老人送去温馨与亲情,消除孤独,安享晚年。
(五)开展“‘五老’护翼 助飞中国梦”白马湖恳谈活动,为老同志提供奉献余热的平台
1、参加人员:微博恳谈老专家、工作小组成员、离退休工作处、宣传部、各教学院副书记、全校师生等
2、时间:10月中旬(另行通知)
3、通过“五老”与学生面对面的恳谈互动,解答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与疑惑。
(六)组织老同志参加市老干局的学习、游艺活动
1、参加人员:离退休副处级以上老干部
2、时间:10月12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3、地点: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七)新退休人员欢迎会
1、参加人员:离退休工作分管领导、离退休工作处负责人、各老干党支部书记、新退休人员
2、时间:10月20日-10月30日之间
3、地点:离退休工作处会议室
(八)离退休老同志室内文体竞赛
1、参加人员:全体离退休老同志
2、时间:10月10日—10月31日(10月20日之前报名)
3、地点:东、西校区老干活动中心
4、内容:球类、棋牌、游艺类等竞赛。
四、“敬老月”活动的要求
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学校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好“敬老月”活动。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2012年12月28日新修订的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宣传部及各单位要采取挂横幅、宣传橱窗等形式庆祝“老年节”,在校道、校报、网站等媒体上大力宣传“敬老月”活动,在全校广泛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3、各单位要成立“敬老月”活动工作小组或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开展好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在“敬老月”活动期间至少组织做两至三件实事。
4、各单位的“敬老月”活动计划和小结分别于11月5日之前交离退休工作处。
湖南文理学院离退休工作处
2013年9月24日
湖南文理学院2013年“敬老月”系列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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