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文件
校党字〔201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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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
关于做好空缺科级岗位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实际和岗位工作需要,拟对个别空缺的科级岗位干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拔。具体安排如下:
一、空缺岗位
1.组织部党校党建科科长;
2.宣传部舆情信息科科长;
3.科技处成果科科长;
4.离退处一科科长。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⑴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贯彻校党委、行政的决定、决议,保证学校政令畅通。
⑵管理及协调能力较强,熟悉学校相关工作,有胜任领导岗位工作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开拓创新意识强,工作业绩突出。
⑶热爱学校,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强,能够全身心投入管理工作。
⑷正确行使组织和教职工赋予的工作职权,清正廉洁,依法办事,作风民主,办事公道,群众基础好。
⑸身心健康,能胜任聘(任)期内的领导与管理工作。
2.年龄、资历、学历与职称条件。
⑴年龄条件:年龄要求在45周岁(196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⑵学历、职称和资历条件
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副科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中级职称3年或副高以上职称者;
本科毕业生的工龄须5年以上和来校工作时间须2年以上;研究生、硕士毕业生的工龄须2年以上和来校工作时间1年以上。
3.除具备以上任职条件外,组织部党校党建科科长要求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较好的理论水平和文字功底;宣传部舆情信息科科长要求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较好的政治理论素养、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科技处成果科科长原则上有理工科背景。
4.现职正科级干部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申报。
三、时间安排
1.11月14日至11月16日,岗位申报。
2.11月20日,组织部组织民主推荐。
3.11月21日,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组织部组织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考察。
4.11月23日党委会研究决定,公示拟任人选。
5.11月29日组织对拟任人选谈话,进行任命(聘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确保本次空缺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选拔任用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
2.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抓好本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积极宣传发动,严格按照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3.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在这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校纪委要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
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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